就業服務簡介
服務協助15歲或以上待業聽障人士尋找工作及提供有關訓練,例如職業技能培訓、面試技巧及人際相處技巧,並為參加者安排就業,增加其公開就業的機會。同時連繫僱主,建立僱主網絡,為聘請聽障人士的僱主提供支援。
服務對象
- 15歲或以上待業聽障人士,及有公開就業的潛能及動機;
- 申請人現時未獲另一機構為其提供其中一項就業服務計劃;
- 如申請「陽光路上」在職培訓計劃則須為介乎15至29歲的待業聽障人士。
服務包括
i. 個案跟進
A. 輔助就業服務
因應學員的不同需求及潛能,提供就業支援、就業見習及學員見習津貼、在職試用及僱主補助金,及不少於12個月的就業後跟進服務;
B. 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
透過提供輔導、就業見習及學員見習津貼、在職試用及僱主補助金,增加聽障人士的就業機會,及不少於12個月的就業後跟進服務;
C.「陽光路上」在職培訓計劃
為15至29歲的待業聽障青少年,提供培訓及輔導、就業見習及學員見習津貼、在職試用及僱主補助金,及不少於12個月的就業後跟進服務;
ii. 大型就業活動
定期舉辦不同規模的就業博覽或活動;
iii. 聚會及培訓課程
定期舉行聚會,讓聽障人士交流求職及工作上所遇到的困難,分享經驗心得,並舉辦各類職業相關培訓課程、座談會及分享會等。
服務收費
費用全免
申請服務
i. 大型就業活動、聚會及培訓課程
可留意本會中心通訊或網頁,按個別活動或課程指引報名參加;
ii. 個案跟進
申請人可親臨本會就業及培訓中心,或3間綜合服務中心(將軍澳、北角、屯門良景),填妥表格申請服務,或經其他社會服務機構轉介。職員將於一個月內約見申請人,若申請人符合接受服務資格,將獲個別跟進。
退出服務
- 一般情況下,服務使用者在完成有關訓練課程,或/及在職輔導後,或/及在成功達到公開就業後,本會職員會與服務使用者商議終止服務;
- 服務使用者可因應個人意願,在知會本會職員後,隨時退出服務,如情況需要,本會將為服務使用者提供轉介服務;
- 服務使用者不再符合接受服務資格;
- 服務使用者的行為對其他服務使用者或職員構成危險;
- 提供的服務不再符合服務使用者的需要。
聯絡方法
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
就業及培訓中心
九龍紅磡崇安街17號陽光廣場1樓G室
電話 ﹕ 2711-5800
傳真 ﹕ 2711-0039
Whatsapp : 5340-4440
電郵 ﹕ employment@deaf.org.hk
中心開放時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