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政府部門、非弁利機構及教育機構的職員,如你有意為符合下列資格的人士申請轉介,請下載以下表格並電郵給本中心,你亦可聯絡社會福利署,經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進行轉介。如有疑問,請聯絡我們查詢。
接受服務資格:
1. 15歲或以上待業之聽障人士。
2. 有公開就業的潛能及動機。
3. 現時未獲另一機構為其提供任何就業服務計劃 (包括輔助就業服務、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或「陽光路上」培訓計劃)。
聯絡方法
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
就業及培訓中心
九龍紅磡崇安街17號陽光廣場1樓G室
電話 ﹕ 2711-5800
傳真 ﹕ 2711-0039
Whatsapp : 5340-4440
電郵 ﹕ employment@deaf.org.hk
中心開放時間